行政相对人名称:
|
梅州市梅江区黎淑五金店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1402MA52YA6C7M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梅区西府处字【2024】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罚款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03月07日申请登记注册“梅州市梅江区黎淑五金店”,登记注册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民主上街39号二层2219”,经我镇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在上述地址现场核查没发现“梅州市梅江区黎淑五金店”经营户及经营场所,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注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的规定。当事人委托李柳花于2024年3月26日到我镇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询问后,承认自申请登记注册后没有到过上述地址,亦没有开展实际经营。
|
处罚依据: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登记机关确定罚款金额时,应当综合考虑市场主体的类型、规模、违法情节等因素。
|
处罚类别:
|
|
处罚内容: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小写:¥500),上缴国库。
|
罚款金额(万元):
|
0.0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3/28
|
处罚有效期:
|
2024/04/12
|
公示截止期:
|
2025/03/28
|
处罚机关:
|
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人民政府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