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梅州市镀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424MA566YRGXR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华市监 处 罚〔2023〕0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罚款
违法事实: 经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当事人销售的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产品规格Φ40*2.0 1.0mpa),《检验报告》(G22-AB0084T)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密度、液压试验项目不符合GB/T 10002.1-2006标准的要求,判定为执法抽查产品不合格”,深灰色管 DN25*2.8m(生产编号20220812316),《检验报告》(G22-AB0085T)标注有产品名称:工业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道、生产者单位(标称):----,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纵向回缩率、静液压试验项目不符合GB/T 4219.1-2008标准的要求,判定为执法抽查产品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对于2022年12月1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涉案产品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产品规格Φ40*2.0 1.0mpa),是当事人于 2022年08月22日从东莞市粤塑建材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172米,购进价是每米3.453元,货款593.83元;深灰色管 DN25*2.8m(生产编号20220812316)是当事人于 2022年08月12日从淮安名美管道新材料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1000米,购进价是每米2.475元,货款2475元,能够提供购进单据、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出厂检验报告。购进后便进行销售,至2022年12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核查时上述批次管材已全部销售完毕,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产品规格Φ40*2.0 1.0mpa)销售价是每米4.4元,购进的172米全部销售,总售价756.8元;深灰色管 DN25*2.8m(生产编号20220812316)销售价是每米3.1元,购进的1000米全部销售,总售价3100元。经计算上述抽检批次的产品货值为3856.80元,获取违法所得为787.88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787.88元 ; 2、并处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3856.8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4644.68元,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万元): 0.3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1/16
处罚有效期: 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26/01/16
处罚机关: 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