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幸远强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梅公(交)行罚决字[2021]000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拘留
违法事实: 2021年08月25日早上,幸远强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由梅县区华侨城锭子桥往梅县区新城门楼红绿灯方向行驶,06时30分左右行驶至梅县区广梅中路西山村门楼地段时,碰撞在人行横道步行的行人黄祝香,造成黄祝香受伤住医院治疗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幸远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处罚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三)项及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六十二条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行政拘留十五日(合并执行)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4
处罚有效期: 2021/10/14
公示截止期: 2022/10/14
处罚机关: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