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五华县转水镇矮车裕文百货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1424MA52FEXF0A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华市监 处 罚〔2021〕 2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罚款
违法事实: 经查,涉案的食品是定量包装的预包装食品,是由经营者于2021年9月6日从梅州市冠能食品商行购进,共购进10包,购进价每包31元,购进后你店经营者分装了一袋(其他9袋全部按原包装已销售完),分成8小包,每小包销售价5元,分装后将原包装丢弃。你店能提供上述食品的购进单据、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材料。购进后销售了6小包,涉案食品货值为40元,获得违法所得30元。
处罚依据: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2500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2
处罚有效期: 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24/10/12
处罚机关: 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