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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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贵堂手工腌面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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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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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1424MA51JHLD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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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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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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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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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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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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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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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市监 处 罚〔2021〕 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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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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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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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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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你店于2019年7月2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项目是热食类食品制售。涉案辣菜是你店于2021年7月从华园市场蔬菜副食区第四排的一个女老板(微信名称:优记副食批发 ***********)手中购进的,购进了五斤,购进价6元/斤。购进后用容量为200g的玻璃瓶分装,按瓶销售,5斤分装为12瓶。目前为止,涉案辣菜共购进过三次,每次都是购进5斤,共购进了15斤,分装了36瓶。分装后放在你店经营场所进行销售,除了扣押的9瓶,其他全部销售完,共销售了27瓶,销售价4元/瓶,总货值144元,获得违法所得108元。
另查明,你店从2021年5月23日开始自制辣椒,在华园市场购进原材料小米椒和蒜头后,将其搅碎,用花生油在锅里煎熟,放凉后分装进容量为500g的塑料瓶中在经营场所按瓶销售,目前为止,共制作了12斤辣椒,共12瓶,成本价为10元/瓶。销售了2瓶,其他店里用了,销售价是15元/瓶,总货值为180元,获得违法所得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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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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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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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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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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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138元;3.并处5000元罚款,合计罚没款51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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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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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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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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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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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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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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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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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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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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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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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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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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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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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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