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房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梅蕉交罚[2021]001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罚款
违法事实: 货运源头单位的装载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装载、计重、开票,放行未经称重或者超限超载的车辆的
处罚依据: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三条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1
处罚有效期: 2022/07/20
公示截止期: 2022/07/20
处罚机关: 蕉岭县交通运输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