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梅州市正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4007304665584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梅交罚[2021]2100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罚款
违法事实: 2021年07月16日09时,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梅州市南洋工业园一横道旁对当事人梅州市正通混泥土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作为货运装载源头单位,未对货运源头装载情况进行登记、统计,未建立货物装载台账。
处罚依据: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2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30
处罚有效期: 2021/07/30
公示截止期: 2022/07/30
处罚机关: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