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五华县棉洋镇北斗宫腐竹坊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1424MA52U5XW79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华市监 处 罚〔2021〕 1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罚款
违法事实: 经查,抽检不合格两批次棉洋腐竹都是由你店生产的,棉洋腐竹(生产日期2021-04-03)共生产了400斤,棉样腐竹(生产日期:2021-02-19)共生产了60斤,成本价都是13元/斤。上述两批次棉洋腐竹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山梨酸及其钠盐的添加剂,出厂前未进行检验,无法提供检验报告。生产日期为2021-2-19日的销售了20斤给双华镇思富商行,其他的由你店在棉洋的福城电子商务服务站销售完,生产日期2021-4-3的销售给了安流大米行、梅林大米行、小青商店等小店,微信下单,送货上门。你店能提供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在收到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后,启动了相关的产品召回程序,拟定了《食品召回计划》,并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 ,上门召回了350斤棉洋腐竹(生产日期2021-04-03),能提供召回记录。抽检不合格两批次棉洋腐竹总货值为8280元,除去已召回的腐竹,获得违法所得1980元。
处罚依据: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1980元;2.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3.处2万元的罚款。罚没款合计21980元。
罚款金额(万元): 2.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2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8
处罚有效期: 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24/07/28
处罚机关: 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