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龚永洪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梅兴交罚[2021]0076
违法行为类型: 罚款
违法事实: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处罚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罚款金额(万元): 0.3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0
处罚有效期: 2021/07/20
公示截止期: 2022/07/20
处罚机关: 兴宁市交通运输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