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乐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梅江住建罚〔2021〕0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罚款
违法事实: 2021年7月17日晚上9点27分左右,我队执法人员在梅州市梅江区中环路巡查发现有大量建筑垃圾撒漏污染城市道路,经公安交警部门调取监控视频资料显示:当事人张乐于2021年7月17日晚上9点07分左右驾驶车牌号码粤M723D5的运输车辆在该路段行驶过程中运载散体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造成撒漏污染,污染面积约30平方米(其中长15米,宽2米)。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张乐罚款人民币伍仟元。
罚款金额(万元): 0.5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3
处罚有效期: 2021/08/07
公示截止期: 2022/07/23
处罚机关: 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