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兴宁市美肌美容中心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1481MA53QG4R0Y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兴市卫公罚【2021】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罚款
违法事实: 2021年7月6日,卫生监督员对兴宁市鸿源大道212号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兴宁市美肌美容中心从业人员李燕芳未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兴宁市美肌美容中心从业人员李燕芳未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依法做出罚款伍佰元整(500.00)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3
处罚有效期: 2022/01/22
公示截止期: 2022/07/23
处罚机关: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