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梅州市佳宁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402325108407T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梅交罚[2021]21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罚款
违法事实: 2021年06月17日,我单位执法人员接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移交案件进行调查。经调查,2021年5月27日22时52分,谢昌华驾驶粤MW3859四轴重型货车在S333梅江区被交警部门查处,经交通部门称重检测发现粤MW3859四轴重型货车存在严重超限超载行为,检测数据为车货总质量70030kg,该车额定重量为31000kg,超限39030kg,该车是从梅江区东升工业园梅江控股综合办公楼工地运载石头到火车站货运场;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被询问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后,发现梅州市佳宁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为粤MW3859四轴重型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货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现场笔录、交通部门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货物运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警部门询问笔录、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为证。
处罚依据: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二条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2.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1
处罚有效期: 2021/08/21
公示截止期: 2022/07/21
处罚机关: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