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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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湖寮镇祥祺服装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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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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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1422MA502EKU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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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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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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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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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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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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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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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应急罚〔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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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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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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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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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7 月 6 日,大埔县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人员会同湖寮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大埔县湖寮镇祥祺服装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生产车间部分消防器材过期失效;2、生产车间安全警示标志不足;3、生产车间安全通道不通畅。该厂存在未排查整改而进行生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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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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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款)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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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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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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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湖寮镇祥祺服装厂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督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款)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 2000 元(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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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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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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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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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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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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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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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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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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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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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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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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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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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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