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 《⒛20年梅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
中心支行关于印发《2020年梅州市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 (市、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辖内各县 (市 )支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 结合我市现阶段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梅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0年梅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
2020年5月25日
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件
2020年梅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有关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及市委、市政府任务安排,结合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阶段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梅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提升信用建设规范化水平
1.贯彻落实国家、省信用建设制度文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制度文件。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相关信用制度,健全信用建设制度保障。(市发展改革局、市司法局,市直各单位)
2.推广应用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数字政府改革要求,建设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节点,并进一步深化与部门平台、行业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功能对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形成功能完备、运转有序的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评价、监管闭环体系。建设我市市县一体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社会信用信息库。(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市直各单位)
3.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根据《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年版)》和《广东省信用信息归集规范》,梳理全市信用信息资源,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及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更好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工作,提高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直各单位)
4.建立开展信用核查的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在行政审批、资金审批、监督检查、评先评优等事项中开展信用核查制度,建立核查台账,应用核查结果,把信用核查作为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环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5.做好信用建设考核。做好市级机关绩效考核中“政务诚信”考核工作和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工作,发挥好考核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促进引导作用。(市绩效办、市依法治市办、市发展改革局)
6.推动城市信用状况排名提档进位。对照城市信用状况各项监测预警指标,加强信息归集报送工作;加大失信主体治理工作力度,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力争我市城市信用监测状况排名提档进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直各单位)
二、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支撑作用
7.探索信用破解证明难。按照省的要求在市场监管(包括原工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文化执法、劳动监察、生态环境等领域,实施由“信用广东”网自动提供信用报告代替企业跑相关部门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进一步便利企业上市等经营活动。研究在更多证明事项中实行以信用报告代替办理相关证明手续,更好便民利企。(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直各单位)
8.探索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分体系。根据省、市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指数评价体系,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行使用信用评分,将交易主体信用评分结果应用于项目评标,引导市场主体强化诚信意识,规范投标和履约行为,切实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各单位)
9.加快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学习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做法,加快建设信用联合奖惩管理系统,构建全市联合奖惩“一张网”。(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10.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应用到行业监管系统,支撑行业部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实现精准监管。(市发展改革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11.探索实行信用承诺制。探索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查、行政审批、项目申报等事项中推行信用承诺制,对申请人作出信用承诺的,简化、便利事项办理,并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市发展改革局,市直各单位)
12.助力企业注销便利化。在切实简化优化企业注销手续的同时,强化企业注销信用约束,探索将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市场主体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研究对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市场主体直接责任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推动市场主体依法有序出清。(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
13.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帮助中小微企业增进信用融通资金。稳步推进农户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农户信用档案,扎实开展信用评价,积极推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活动,探索开展信用县创建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局)
14.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全国安全生产月”和网络诚信宣传活动等载体,持续组织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环境。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直各单位,梅江区、梅县区)
三、增强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15.积极发挥信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作用。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发生的非主观恶意、暂时的失信行为,可不记入失信记录,可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按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市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16.大力推进“信易贷”工作。充分发挥全国首个“信易贷”全覆盖城市的示范作用。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向金融机构开放共享力度,利用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节点进一步加强整合税务、市场监管、法院、交通、环保、海关、公共资源交易、司法、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金融机构需要的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开展信用风险评估、信用画像提供更加丰富、更高质量的信用数据支撑,推动银行金融机构开发更多“信易贷”产品,更好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发展改革局、梅州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7.创新开展“信易+消费”系列项目。在去年全省首个开展“信易游”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在全市深入推进“信易游”。运用信用激励手段,促进扩大旅游消费市场需求。探索开展“信易租”、“信易行”等“信易+消费”项目,拓展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创新消费模式,扩大消费需求。(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18.培育发展信用经济。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信用服务业,引进信用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相关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信用调查、信用资讯等产品和服务,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市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市直各单位)
19.规范联合奖惩应用,鼓励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对擅自扩大奖惩范围的给予及时纠正。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公益培训,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企业,引导企业通过主动履行职责、公开信用承诺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矫正失信行为。(市发展改革局,市直各单位)
四、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20.根据《2020年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专项治理、诚信宣传教育”等列入创文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创文办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有关任务并做好资料申报工作。(梅江区、梅县区、市创文各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推动全市信用建设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形成更多的信用建设特色亮点。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抓紧启动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本行业信用建设的主体责任,协同推进形成信用建设工作合力。每季度初各地各单位要将上一季度的落实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局,推进过程中所遇问题及时反映。市发展改革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跟踪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2020年梅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梅市发改【2020】142号).pdf